首页 >> 办案感言

    谈谈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

    作者:guest 来源:本站 日期:2023-06-25 12:17:40 人气:166 

        肖文彬律师按语:关于刑事案件、刑事律师的收费,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。

        首先刑事案件是不允许风险收费、以办案结果作为收费标准的,这是法律行规、行业性质所决定的,就像去医院看病先付钱后就医的行业规则是一样的;

        其次刑事律师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,受律师名气、执业年限、专注领域、成功案例、案件工作量、案件重大、复杂、疑难程度、委托人的经济能力与支付意愿等因素所影响。收费高的,一单案件律师费几千万、上亿甚至几个亿,收费低的几千元一单。下面是上海孙云康律师关于此问题的看法,某些观点我深表认同。

    微信图片_20230210175916.jpg

        孙律师观点: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有诉讼标的为收费标准,委托双方心理落差不大,刑事诉讼攸关当事人人身自由,财产得失依附于罪与罚的定争,实无诉讼标的为依据。关于刑事辩护收费,行业规范是按不同诉讼阶段确定律师费区间,双方协议确定,同时,对于疑难复杂案件、多罪名案件,许可双方再行协商。此外,刑事辩护还允许计时收费方式。

        事实上,刑事辩护收费以协议收费为主流,收费差别悬殊,一旦出现纠纷,排除合同无效情形,一般会得到法律支持。于是,有一种说法,刑事辩护收费混乱,同样的案件,不同的律师,差别太大,让委托人无法下手。其实,刑事辩护特殊性决定收费“混乱”。有律师和委托人两方面的原因。律师在协议委托时,首先会考虑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,花费的时间,投入的精力,可能出现的执业风险。辩护一两册案卷材料简单刑案和办理数十册、甚至更多案卷材料的案件,辩护律师的付出无法等同;单一被告人案件和多名被告人案件,单一罪名案件和多罪名案件,罪轻辩护案件和无罪辩护案件,对于辩护人来说,自然存在辩护成本差异,律师费自然应有区别。此外,当地刑事案和外省市刑事案,决定着律师的时间成本不同。案件客观差异,不可能无差异收费。

        除上述案件客观情况,律师个体差异还影响到律师费的报价,专业程度,执业经验,知名度都构成收费权重,执业经验都是时间成本、学习成本、办案成本的堆积,背后就是金钱成本。很难要求和想象初始执业律师和刑辩年久律师一样价值。辩护律师的“演技”是辩护经验和对案件的正确把控,自然“出场费”应有高下。刑事辩护不允许以诉讼结果风险计费,委托人为追求理想的诉讼结果,会有押注心理,选择其认为对的律师,并愿意支付不菲的律师费用,自然符合情理。

        还有一点,委托人对律师费支付能力不失为重要原因。不难发现,对于经济状况优越的委托人,辩护律师容易正常甚至超标准收费。但更多的情况是,即便案件疑难复杂,辩护律师耗时费力,无奈委托人经济能力受限,可能出现两种情况:受托律师认为得不偿失,拒绝委托。或者律师接受委托,甚至援助办理。此时,辩护律师付出和收益就无法匹配。

        上述种种,协议收费为刑事辩护通规,辩护人待价而沽不存在道德失衡,为物有所值,委托人应择善而从,远离承诺律师,信赖真辩合规律师。鉴于刑事诉讼的复杂性,委托人应理解善待尽责辩护律师,树立愿打服输心态,共同构筑刑事辩护和谐生态。


    本文网址:/?list_5/414.html
    上一篇: 刑事辩护的价值
    本站律师

    图片1_副本.png

    肖文彬律师,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,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主任,原北京知名律师(曾于北京执业六年)。肖律师从事刑事法律研习、实践二十余年,专注于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十余年,擅长于办理全国重大诈骗、合同诈骗、金融诈骗、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开设赌场、非法经营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犯罪、涉黑犯罪等诈骗类、经济类刑事案件,精研刑事法律风险防控,尤擅长办理复杂、疑难、新类型的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案件。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、公安部、最高检、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。

   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其力求以“法学理论功底扎实、逻辑思维严谨周密、分析表达深刻准确、临场应变机智敏捷、敢讲善辩仗义执言”为特征,承办了原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节目主持人方某某被控合同诈骗案(无罪不起诉)、原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主任郭某某被控冒充上将招摇撞骗案(实报实销)、原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某(原北京军区后勤部军官 )挪用公款案、瞿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减轻处罚)、洛阳张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去黑)、云南李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轻判)、广西文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、邓某被控特大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、高某被控职务侵占案、广州石某被控特大股权转让诈骗案(无罪释放)、孙某被控特大合同诈骗案(发回重审)、深圳J某被控特大网络盗窃案(发回重审)、中山黎某被控特大票据诈骗案(打掉五项犯罪指控事实)、罗某被控特大股票经营诈骗案(取保候审)、管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减轻处罚)、秦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轻判)、吴某被控特大网络诈骗案、詹某被控特大政府奖励诈骗案、林某被控特大邮币卡诈骗案、雷某被控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、何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轻判)、南京崔某被控保健品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上海崔某被控特大职务侵占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正在办理)、吴某被控特大合同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赵某被控特大期货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林某被控古董、收藏品诈骗案(正在办理)等重大、复杂的诈骗类、经济类刑事案件,大多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  地 址: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02,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

    手机号微信:13716737286

    微信公众号:hnhyxwb




    栏目推荐
    • 律师简介
    • 办案履历
    • 办案实务
    • 实务研究
    • 办案感言
    • 律师文书
    • 法律法规
    • 法治时评
    • 律师团队
    • 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