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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黎某涉嫌特大票据诈骗案辩方举证目录及举证意见

    作者:guest 来源:本站 日期:2021-07-13 15:34:54 人气:733 

    肖文彬: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、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(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、公安部、最高检、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)

    ——力求在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做到极致专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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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导语:笔者在办理此重大、复杂、疑难的票据诈骗案中,为反击不利局面、给控方致命一击,笔者特意发掘出控方证据材料中有利于我方的无罪证据材料(证明DH公司有履行能力、有经济实力,不具备控方所指控的票据诈骗的基础条件)。所谓证据胜于雄辩,尤其是证明力强大的书证。而这些证据材料,80%是控方移送给法院的证据材料,但公诉人(控方)未能在法庭上出示、质证;为此,辩护人(笔者)当庭将这些证据材料和辩方的其他证据材料予以出示并举证。

     

    第一部分:对言辞证据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1.对2015年5月16日候某《询问笔录》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“支票上面有没有出票日期?没有。为什么没有填写日期?正常借款开出的支票都不会填写日期。这样方便借款方操作。如果填写日期之后,就会造成资金未到位。而支票已经到期,导致支票跳票。”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材料卷二第4卷(P30-P33)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这是应出借方要求不要填写的、这是他们的行规。证实支票只做担保用,等银行放款后再还款给借款人(不能兑现和转账,换言之只是借款凭证)。还款后,支票还得收回。因此,其实所有借款人(出借人)对支票只做担保用途是心知肚明的证明王某杰、叶某无诈骗行为与诈骗故意)

     

    第二部分:对书证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举证原则:一般来说,书证的证明力高于言辞证据,书证是检验言辞证据是否真实、准确的重要标准言辞证据具有不稳定性、不准确性、利害关联性)

     

    一、对《借款合同》、《补充协议》、《保证、担保合同》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所有借款合同、补充协议、保证担保合同等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详见控方证据材料卷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是民间借贷纠纷,完全可以通过民事仲裁、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,而且还有担保和保证,只要担保或保证属实的话就不能以诈骗论处。

     

    二、对银行授信文件控方提交以及我方提交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(详见控方证据和辩方证据)

     

    控方证据:建设银行《贸易融资额度合同》额度2000万,有效期:2013、12、12-2014、12、6,见控方证据材料卷三第5卷、辩方证据目录)2014年6月27日建设银行《关于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的函》(额度6000万,见控方证据材料卷三第5卷P51页、证据材料卷五第7卷P75页)、《广发银行授信额度合同》额度3000万,见控方补充侦查卷一)2014年11月10号农商银行《贷款审查批准表》(额度2500万,见控方补充侦查卷二P256页)、2015年1月7日《广发银行某某分行对DH公司核定总授信额度8500万人民币授信的批复》有效期一年,见控方补充侦查卷一P135-P136)

     

    辩方证据:《中国银行最高保证合同》授信额8000万,有效期:有效期:2011、8、10-2018、12、31,见辩方证据目录)《招商银行授信协议》授信额3500万,有效期:2014、5、19-2015、5、18,见辩方证据目录)《建设银行融资额度合同》授信额2000万,有效期:2013、12、12-2014、12、6日见辩方证据目录)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辩方提交的证据目录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DH公司在银行授信良好、经营状况良好,同时证实DH公司在2015年3月份前经营状况是完全正常的,换言之,公司经营在被指控涉嫌犯罪行为的期间是正常的、有履行能力的(后面由于面临集中民事诉讼以及诉讼保全、银行收紧贷款、被卢某欺骗等客观原因导致经营困难)。

     

    三、2014年11月6日对农商银行授信文件《企业信用报告》控方补充侦查卷三第16卷2014年11月10号农商银行《贷款审查批准表》控方补充侦查卷二P256页)审计报告》控方证据材料卷十一第13卷P144页)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公司银行贷款信用情况、经营年收入:2012-2014年,2012年经营收入1.28亿元、2013年经营收入1.79亿元、2014年度截止2014年9月份经营销售额为1.63元,连续三年年销售额上亿;利润情况:2012年为3120万元、2013年为3823万元、2014年截止10月份利润为3016万元、农商银行同意贷款额度为3000万的审查意见。DH公司截止2014年10月31日还有8000多万应收账款没有收回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补充侦查卷三P117-123等页、补充侦查卷二P256页、控方证据材料卷十一第13卷P144页。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公司在银行授信良好、经营状况良好,有履行能力,证明其年销售额上亿、每年都有几千万的利润(2012-2014)、无不良贷款等业务。如果8000多万的应收账款收回,公司就不会存在任何资金周转困难问题。

     

    四、对某某市国税局《纳税证明》的举证意见(2014、11、8)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公司纳税情况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补充侦查卷二(P226)、补充侦查卷三也有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公司是纳税大户、经营状况良好。而且公司2012-2013年度被当地国税局、地税局评定为A级纳税人。

     

    五、对DH公司上市资料文件的举证意见(2014年5月8号)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公司上市情况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补充侦查卷一(P20—P54)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公司是已经上市(上市是属实的)、同时证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。

     

    六、对民事诉讼与裁定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2015年3月3号工商银行查封DH公司及两个被告等人个人资产1000多万;

    2015年4月14号陈某清要求保全DH公司363万多的财产;

    2015年6月3号肖某要求保全王某杰、叶某斯、叶某160万多的财产;

    2015年6月26号建设银行某某分行查封保全某某市JD餐厅(1000多万+820多万);

    2015年4月27日某某市建消防工程服务中心袁某挂靠公司)起诉王某杰及公司206万元装修款。5月25、5月28还有其他人起诉;

    2015年6月2号黄某起诉王某杰160万元;

    2015年7月7日法院判决偿还杨某1000多万;

    2015年7月27日高某起诉偿还1300万元。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卷九第11卷(共232页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其一、证实公司在证实公司在2015年3月份前经营状况是良好的、完全正常的,换言之,公司经营在被指控涉嫌犯罪行为的期间是正常的、有履行能力的(后面由于面临集中民事诉讼以及诉讼保全、银行收紧贷款、被卢某利用欺骗等客观原因导致经营困难)。

     

    其二、2015年3月份之后尤其是2015年6、7月份公司集中面临民事诉讼及诉讼保全,这也证实了本案是民事纠纷、涉案“被害人”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。

     

    七、对2014年10月14日陈某书写的《收据》的举证意见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兹收到王某佳身份证一张,仅用于办理银行划账用。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控方证据材料卷二第4卷(P69)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被告人叶某已告知陈某不得拿王某佳的身份证去搞违法的事(其他事)、证明了被告人叶某没有与陈某合谋欺骗候某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(陈某后面操作、转账给卢某的行为超出了被告人叶某的意料之外)、也印证了候某说叶某和王某杰对这事(在当时)不知情是属实的。

     

    八、投资合作(之)意向书

     

    证据内容:某某市MH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甲方)与某某市DH橱柜家具有限公司(乙方)签订的投资合作(之)意向书。甲方欲投资10亿入股被告人公司。

     

    证据来源:辩方证据目录

     

    证明目的:证实被告人叶某有积极履行债务的诚意和行为、证明了DH公司有可期待的履行债务的能力和发展的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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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肖文彬律师,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,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主任,原北京知名律师(曾于北京执业六年)。肖律师从事刑事法律研习、实践二十余年,专注于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十余年,擅长于办理全国重大诈骗、合同诈骗、金融诈骗、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开设赌场、非法经营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犯罪、涉黑犯罪等诈骗类、经济类刑事案件,精研刑事法律风险防控,尤擅长办理复杂、疑难、新类型的诈骗犯罪、经济犯罪案件。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、公安部、最高检、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。

   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其力求以“法学理论功底扎实、逻辑思维严谨周密、分析表达深刻准确、临场应变机智敏捷、敢讲善辩仗义执言”为特征,承办了原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节目主持人方某某被控合同诈骗案(无罪不起诉)、原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主任郭某某被控冒充上将招摇撞骗案(实报实销)、原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某(原北京军区后勤部军官 )挪用公款案、瞿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减轻处罚)、洛阳张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去黑)、云南李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轻判)、广西文某被控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、邓某被控特大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、高某被控职务侵占案、广州石某被控特大股权转让诈骗案(无罪释放)、孙某被控特大合同诈骗案(发回重审)、深圳J某被控特大网络盗窃案(发回重审)、中山黎某被控特大票据诈骗案(打掉五项犯罪指控事实)、罗某被控特大股票经营诈骗案(取保候审)、管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减轻处罚)、秦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轻判)、吴某被控特大网络诈骗案、詹某被控特大政府奖励诈骗案、林某被控特大邮币卡诈骗案、雷某被控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、何某被控特大保健品诈骗案(轻判)、南京崔某被控保健品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上海崔某被控特大职务侵占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正在办理)、吴某被控特大合同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赵某被控特大期货诈骗案(正在办理)、林某被控古董、收藏品诈骗案(正在办理)等重大、复杂的诈骗类、经济类刑事案件,大多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  地 址: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02,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

    手机号微信:13716737286

    微信公众号:hnhyxwb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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